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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市場的“誑老”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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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保健品公司存在誇大療效的情況,但往往是通過口頭宣傳或開會的形式,很少留下有效證據,這讓監管部門遭遇執法難的尷尬,導致只有少數案情重大、影響惡劣的詐騙案才最終被司法機關查處。

/魯偉

7月,在遼寧瀋陽健暉君悅酒店的一場保健品會議行銷(下稱會銷)現場,一位“醫療專家”在一杯裝有敵敵畏農藥和大米的杯子裡丟入一粒蜂膠,水一下變清了。“專家”稱該蜂膠是一種“神藥”,頓時吸引眾多現場圍觀的老人搶購。

熱烈的現場氣氛、煽動性的語言、“神奇”的試驗、“資深專家”的論斷……種種元素交融在一起,合力推動著老人去購買昂貴的保健品。

但表像的背後,卻隱藏著虛假宣傳、甚至“謀財害命”的詐騙陷阱。

在湖南常德、長沙、懷化、邵陽等地鬧市區,經常可見自稱來自中醫學院的“專家醫療團”坐診,眾多老人受“免費義診”的蠱惑參與其中。這些老人經“專家”診斷後,大多花費數萬元購買了“天價”保健品。

老人們在警方介入調查之後才知道遭遇了一場典型的保健品詐騙——公司層層設套,假扮醫學院的“實習生”套取受害人資訊,將資訊告知實為農民的“專家、教授”,再借“專家、教授”之口誇大“病情”,最後利用受害人的恐懼心態,將“三無”產品推銷為所謂的“神藥”。

老年人正在成為保健品詐騙案中的主要受害群體。中國保健協會的調查資料顯示,目前中國每年保健品的銷售額約2000億元,其中老年人消費佔了50%以上。中國工程院院士鐘南山曾指出,某些保健品“謀財害命”——對老人而言,既要了錢財,又可能貽誤老人治病的時機。

 “免費禮物”做餌

2016年4月的一天,家住湖南常德市鼎城區的楊軍在社區散步,一名小夥子叫住他說:“大爺您好,我是湖南中醫學院的實習生小孫,我們有一些免費的健康書籍,想瞭解一下您的情況,看您是否符合領取條件。”

聽說可以領取免費書籍,72歲的楊軍便和眼前這位熱情的小孫聊起“家常”。過程中,楊軍把患有關節炎、月均2000多元的退休金以及子女經常不在家的情況均告訴小孫。臨走時,小孫送了一本養生類書籍給楊軍,並表示過些日子醫院會在附近舉辦“免費義診”活動,屆時會邀請楊軍參加。“平時我主要是一個人在家,也很少有人和我聊天。”10月9日,楊軍回憶說,“聽說有免費活動我當然想參加。”

對於楊軍這類老人,曾在保健品公司有過銷售經驗的宋哲說,這些“三有一無”的老年人屬於目標客戶——有錢、有病、有保健意識、無負擔。

不少保健品公司利用老年人愛貪小便宜的特點,用大米、掛麵、毛巾等“免費禮物”誘惑老人已成常態。除了通過發傳單等“線下”方式尋找客戶外,保健品公司的銷售還會通過微信、電話等“綫上”方式鎖定目標人群。

曾在南京一家生物技術公司銷售過氨糖的陳潔透露了她所知道的依靠電話推銷保健品的“套路”——從有關管道購買一份電話名單,然後按培訓好的“話術”吸引老人,“阿姨您好啊,我是小陳,您以前在我們公司參加過派送活動還記得吧,現在我們又有活動了,為了回饋你們這些老客戶對我們的支援,我們公司給您免費發放獎品,不要一分錢,領了就走……”——老人很難拒絕此類電話邀請。

通過“免費禮物”做誘餌,以此搜集老人資訊,建立初步信任關係,成為一些保健品公司行騙的“連環計”開端。

“忽悠專場”洗腦

8月25日,北京六渡橋驛捷度假酒店,一場名為“中國夢健康夢——酵素法多肽北京親情支援會”的活動,如火如荼地進行。

“酵素法多肽”在會上被“專家”稱為“啥病都能治”。40多位受邀參加活動的老人對這種“能治百病”的“神藥”慷慨解囊,以每盒6980元的價格購買了40多套“酵素法多肽”。

“酵素法多肽”是否能包治百病,不言自明,然而對此深信不疑、且為價格昂貴的保健品埋單的老人卻不在少數。

“會銷是最能讓老人出大錢購買保健品的。”前述曾銷售過保健品的陳潔參加過兩次會銷,她說,“老人們在會上通常少的買一兩萬元,多的一次買上十萬元保健品。”

陳潔表示,參加會銷的老人,往往都經歷了一輪“洗腦”,無論是對產品還是對銷售員都有了信任基礎,加之老人喜歡盲從,現場很容易出現不理性消費。

有曾在保健品公司工作的知情人士透露,由於保健品銷售市場巨大,國內有一批專門組團向老人高價兜售保健品的會銷公司。“會上往往先講國家政策,然後談談養老健康,接著把要推銷的保健品吹成神藥,如此反復老人一般都堅信不疑了。”該人士透露,會銷一般在一個地方舉辦三天至五天的活動,視會議的銷售情況調整時間,但一般不會超過五天。“業內基本上都是熟面孔,無非是今年賣膠囊,明年賣床墊,後年賣魚油,基本上是什麼流行就賣什麼。”

2015年12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佈《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首次為會議行銷的模式設立了專門的監管條款。

《徵求意見稿》原本規定:不得以講座、體檢、科普宣傳等形式,非法宣傳和銷售保健食品。這一條款實際上是對會銷的取締,但受到眾多企業質疑。

在最終公佈的《徵求意見稿》中,該條款做了修改:“以電話、會議、講座等形式銷售食品的,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這意味著,《徵求意見稿》最終給予了會銷這種行為以法規許可的地位。

在不少業內人士看來,《徵求意見稿》在法規層面肯定了會銷,但同時也切中會銷過程中違法行為的痛點。一旦會銷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就會進入執法部門監管的範圍,每一個從事會銷的企業就成為一個被依法監管的對象。

“專家義診”行騙

8月11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官方微信“每日食藥輿情”顯示,一詐騙團夥在網上購買全國各省市服用過藥品、保健品的老年人個人資訊後,逐個分析,針對目標量身定制詐騙方案。

他們冒充中國中醫科學院、藥品管理局和北京同仁堂的工作人員,利用預先設計好的劇本,以醫生、售後服務、稅務人員、銀行人員等不同身份對各地患者進行電話詐騙,謊稱購買保健品可以申請國家補貼、報銷部分費用,全國近500名老人被騙2000萬元。

不少被騙的老人表示,他們經常能收到來自如“中國愛心助老福利基金會”、“中國骨關節健康工程組委會”等機構的傳單,這些傳單上幾乎都印著“中國”、“中華”打頭的機構名稱,而且上面還印有帶五角星的公章,所以他們才會輕信。而這些機構在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主管的中國社會組織網上,查不到任何登記備案資訊。

多位曾在保健品公司有過銷售經驗的人士在接受採訪時均表示,所謂的“專家”,大多是公司花錢雇來的“托”,那些在講臺上慷慨激昂演講的 “研究員”、“醫學博士”、“諾貝爾獎獲得者”,真實身份往往是公司經理、退休幹部、無業遊民。

在中科院心理所老年心理研究中心研究員韓布新看來,老年人頻頻中招保健品騙局,除去一些外在因素,老年人自身的心理與生理問題,也為不良廠商創造了可乘之機。

韓布新分析稱,深陷騙局中的老年人,通常會有以下心理狀態:過分追求健康長壽而失去理智,缺乏必要的健康知識,忽視了真正的健康來自理智的堅持而非外在資源;因身處空巢家庭、情感缺位,情感需求被騙子的情感牌俘虜,導致饑不擇食、真假不分;認知老齡化導致判斷力下降,聽信廣告、騙子的虛假宣傳;容易固執己見,普遍認為有錢難買我樂意。

“九龍治水”效率低

北京工商系統執法人士認為,整治當前保健品市場亂象應在兩個方面發力。一是,針對受眾多的大型保健品騙局,從嚴從重處罰,具體可以從廣告方面入手——2015年推出的新《廣告法》被稱為“史上最嚴”, 規定保健品廣告不許含有功效、安全性等一些絕對性的保證,甚至還不能夠涉及到疾病的預防,且不能包含有暗示性的必需用品;二是,街邊常見的以免費測量血壓等誘騙老人購買保健品的,由於數量龐大,靠執法部門一個個去查處不現實,解決辦法是由社區定期給老年人宣講健康知識。

當下,老人獲得健康知識的管道,除了廣播、電視,就是以行銷為目的的“專家”講座、“健康”講座。除此之外,正規的、針對老年人健康知識的教育少之又少。

國家衛生計生委主任李斌曾指出,推進“健康中國”的建設,將著力推進六大任務,其中之一就是要培育自主自律的健康行為,提高居民的健康素養。無疑,這就需要健康教育的大力普及。只有參與健康教育的人越來越多,才會有越來越多的公眾擁有識別真假專家、真假藥品的能力。

在大力宣講健康教育之外,監管部門同樣應該有更多作為。2016年2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佈《保健食品註冊與備案管理辦法》,要求保健品名稱不得使用虛假、誇大或絕對化,明示或暗示預防、治療功能等詞語,這被視為監管部門嚴控保健品虛假宣傳的重要舉措。

《保健食品註冊與備案管理辦法》出臺後不久,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佈《2016年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重點抽檢食品生產企業名單的通告》,單獨列出“保健食品”,涵蓋40家保健食品企業,保健茶領域龍頭碧生源、哈藥集團製藥六廠等企業均榜上有名。

“監管部門對保健品行業的監管力度正在加大,這次抽檢更是對保健品行業領頭企業的集中體檢,是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體現。”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法律顧問劉俊海接受採訪時稱。

在劉俊海看來,當前國內保健品市場存在事前審批嚴格,但事中和事後監督不足的狀況。一方面,儘管法律明確禁止宣傳保健品具有醫療功能,但將保健品包裝成藥品仍是商家欺詐的主要手段。究其原因,法律法規雖然嚴格,但過了嚴格審批程式的這道門檻,後期定期不定期的監管都沒有跟上;另一方面,對於保健品市場的監管,食藥監局、工商局和衛生部門都承擔部分職責,“九龍治水”造成效率低下,並未形成監管合力。

劉俊海建言,要治理保健品市場亂象,需要相關監管部門做好監管銜接,建立綜合執法機制。

“不要以為治理保健品市場亂象就是食藥監局一個部門的事情,應該是食藥監局為主,其他部門為輔,要協同共治。”劉俊海說,“具體而言,食藥監局要從源頭加強監管,堵住假劣保健品流向市場的出口;工商部門要嚴厲打擊虛假宣傳;衛生部門應嚴查冒牌‘名醫’、‘專家’的非法診療行為。”

編輯/余弘陽

 

(來源:《《小康》中旬》 2016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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