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現代保險教育事務基金會保險消費者服務中心
高雄陳先生問
我在磁磚工廠上班二十幾年,後來因為罹癌,九十七年四月辭去工作,當時領到一○八萬三千多元的勞保老年給付。之後我就沒有再工作,從九十七年十二月起,家裡就陸續收到勞保局寄來的國保繳費單,但我都沒有理會。一○一年三月,弟弟替我辦理加入農保。
今(一○六)年八月我就年滿六十五歲,本以為能每月領到七千多元的老農津貼,但農會卻說我不符合請領資格,建議我趕在滿六十五歲前退出農保改加國保,好請領國保老年年金。請問,為什麼我不能領老農津貼?我的國民年金保費都沒有交,還來得及補繳嗎?而國民年金每月可領的錢,有比老農津貼多嗎?
中心顧問答
「國民年金」是九十七年十月開辦,只要年滿二十五歲、未滿六十五歲的國人,在沒有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及軍保的期間,就必須加入的社會保險。國民年金是由勞保局主動比對資料,將符合資格者直接納保,被保險人無須辦理加、退保,只要在繳款單所載的期限內繳納保險費即可。國民年金保險除了提供生育及喪葬二種一次性給付外,還提供「老年年金」、「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三大年金保障。
國保設了十五年 過渡期規定
本來國民年金法規定,已領過勞保老年給付者,就不能再參加國民年金保險。但考量廣大勞工的權益,法令特別設了十五年的過渡期,規定在國保實施的十五年內,也就是在一一二年十月一日之前,如果勞工請領的勞保老年給付,纍計年資未達十五年或一次領取金額未達五十萬元者,就可以再參加國保;而且還放寬規定,只要是在九十八年一月一日勞保年金制度實施前,就領取勞保老年給付者,不論請領的年資與金額,都可以再加入國民年金保險。
只要未超過十年 保費就可補繳
陳先生雖已領過一○八萬多元的勞保老年給付,但因為是在九十七年四月,也就是勞保年金上路前就請領,依規定只要他沒有再加入其他社會保險,且未滿六十五歲,勞保局就會主動替他辦理參加國保,並定期寄送繳費單,直到他在一○一年三月加入農保為止。
雖然陳先生之前的國保保費都沒有交,但法令規定只要在十年內都可補繳。陳先生參加國保的期間,是從九十七年十月國保開辦到一○一年三月加入農保為止,仍在十年期限內,因此只要趕快補繳保費及利息,這三年四個月的國保年資就會被承認。
至於老農津貼的部份,法令已於一○三年七月修改,規定年滿六十五歲的農民,必須參加農保滿十五年才能領取老農津貼,陳先生的農保年資至今才五年多,因此不符合請領資格。不過,他有三年四個月的國保年資,因此只要他趕在年滿六十五歲前退掉農保,並補繳國保保費及利息,從今年八月他年滿六十五歲起,每月就有國保老年年金可領。
可月領四千多元 A式國保年金
國保年金有A、B兩式,A式為【(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0.65%)+3,628元】;B式為【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以陳先生的情況,只要趕快補繳保費,沒有發生有欠繳保費不能計入年資的情事(超過十年未繳的保費就不得補繳,年資也不能承認),就有資格領取較有利的A式年金。
依陳先生三年四個月年資、目前投保金額一萬八千二百八十二元計算,未來每月可領到的國保老年年金為四千零二十四元【18,282元×(3+4÷12)×0.65%+3,628元=4,0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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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現代保險健康理財》 34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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